(圖與文無關)
二愣子台北市長講不聽在張文殺人事件後
果然充分表現出腦袋空空的無能真實相
震驚過後就開始表現自己別名講幹話
下令要警方在大型活動時、持槍重裝備警戒
真的不愧是逃兵市長
沒當過兵的垃圾就是不懂槍枝、不懂武器、不懂部隊支援
什麼都不懂的市長就是台北市民的最愛
寵他、疼他、捨不得罵他
就換來一個城市不斷地沉淪、不停的墮落、無止盡的退步
身為台中人看了真是開心
終於有城市可以跟我們比爛
中共國民黨的市長沒有最無能只有更無能
在公共場合裡面、太多的市民來來去去
要使用槍械本來就是太過危險的舉動
只要一點點偏差就容易誤傷無辜百姓
更不可思議的
如果警察使用M16之類的步槍在公眾場合射擊
那高速飛行的子彈即使射中嫌犯也會穿越他的身體、繼續飛行、直到撞擊到後面人體
死侍第一集、一槍穿透三個壞人腦袋的畫面很好笑
但是想想如果發生在百貨公司裡面
一槍打死壞人之後、再把剛好路過的小孩腦袋射穿的話
看有誰可以笑得出來
所以那種白癡命令、叫警察持長槍警戒的事情
就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的傻瓜市長才會犯的錯
那實際狀況應該怎麼做?
答案很簡單
如果一定要用長槍的話
那就改用塑膠子彈
丹佐華盛頓和克萊夫歐文演的一部電影『臥底』
最後綁匪釋放人質、叫所有人一起從銀行逃出去警方為了擋下人犯、決定使用塑膠子彈
把全部人都打倒在地
不讓任何人趁亂逃走
那就是考慮到用殺傷力強大子彈時會誤殺無辜
不過又不能讓犯人逃脫
所以寧可殺錯不可放過
全部都打
只會傷人
不會死人
這才是在人多場合時該用的武器
又或者
警方配備辣椒水、電擊槍、伸縮警棍、盾牌等非致命性武器
然後上電視新聞大量宣傳
強力宣示警察有能力保護市民、有力量可以快速壓制企圖犯罪的變態
這樣才是市長該做的行為
當然
要警察使用這些非致命性武器的同時
就要放寬使用武器的條件
不可以說有人來抱怨來搗亂時
市長不站穩立場反而跟外人去找底下人麻煩逞罰警察
那就沒有警察敢強力執法了
重點還是我的感謝圖
懇請大家多多點閱
多謝多謝